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华电辽能(600396)报收于3.23元,上涨0.31%,换手率1.16%,成交量17.03万手,成交额5491.01万元。
资金流向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31万元,占总成交额1.81%;游资资金净流出49.32万元,占总成交额0.9%;散户资金净流入148.63万元,占总成交额2.71%。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就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43人,代表股份868,352,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3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43人,代表股份868,352,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30%。会议由董事长姜青松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A股股东对第一项议案同意比例为99.8899%,第二项议案同意比例为99.8706%。5%以下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8.3228%和98.0286%。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有关过渡期安排要求,公司拟优化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进行换届选举。由于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换届选举将适当延期。在换届选举完成前,第八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职责和义务。换届选举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召开会议审议换届选举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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