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日收盘,云中马(603130)报收于39.04元,下跌1.34%,换手率6.85%,成交量3.5万手,成交额1.36亿元。
资金流向
9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2.35万元,占总成交额3.53%;游资资金净流入402.13万元,占总成交额2.95%;散户资金净流入80.22万元,占总成交额0.59%。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同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审议通过前述五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主要更新内容包括: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行业数据、专利数据、募投项目审批情况、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及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充分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与方案的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1.2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62,814.39万元,结余21.26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163.11万元,系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8,618.42万元,并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项目实际投资45,164.39万元,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实现效益7,790.39万元,未达承诺效益14,412.08万元,主因为项目投产初期生产负荷不足及后续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上升。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均按计划实施,无单独效益核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4,000.00万元,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周期36个月。项目新增DTY丝产能13.5万吨、经编布坯布10万吨、纬编布坯布2万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费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项目已取得备案、环评及节能审查批复。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41,254,260股,限售期6个月。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预计短期内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建设、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等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预案及文件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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