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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9月1日华虹公司现1笔大宗交易 机构净买入2207.9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02 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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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日收盘,华虹公司(688347)报收于85.71元,上涨9.18%,换手率19.07%,成交量77.77万手,成交额66.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67亿元,占总成交额14.45%,而游资净流入6.95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当日发生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2207.9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华虹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华力微电子97.4988%股权,发行价格为43.34元/股,目前审计评估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8日起停牌,已于9月1日复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67亿元,占总成交额14.45%;游资资金净流入6.95亿元,占总成交额10.39%;散户资金净流入2.72亿元,占总成交额4.06%。

大宗交易

9月1日华虹公司发生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2207.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购买资产为前提,但不影响其实施。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发行价格为43.3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交易对方包括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审计、评估完成后另行审议。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由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华力微股东购买其持有的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8日起停牌。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7月18日)收盘价为52.93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8月15日)收盘价为78.50元/股,累计上涨48.31%。同期科创50指数上涨9.31%,半导体行业指数上涨10.78%。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幅分别为39.00%和37.53%,均超过20%。公司已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说明已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公司在与交易对方磋商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与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公司多次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杜绝内幕交易。公司及董事、高管未利用相关信息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亦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对方出资真实;标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相关审批事项已在预案中说明并提示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关联交易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孙国栋担任董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说明。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行为,亦无须将任何交易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及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经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被立案调查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从事晶圆代工业务,工艺节点为65/55nm、40nm,覆盖非易失性存储器、逻辑与射频、高压等工艺平台,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晶圆代工领域,业务协同效应显著,有助于丰富工艺平台、客户资源、供应链管理及技术产能,提升主营业务整合升级与持续经营能力。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就本次交易采取保密措施,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相关备忘录,并于2025年8月18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期间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已编制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声明所提交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情形作出说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董监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因此,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作出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华力微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重大不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现任董事及高管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近一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其现任董事及高管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12英寸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服务。本次交易旨在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7.4988%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12英寸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服务。本次交易旨在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3.3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虹公司,证券代码:688347)自2025年8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1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4名华力微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简称:华虹公司,代码:688347)自2025年8月18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现披露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8月15日)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和股份类别。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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