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近期圣元环保(300867)发布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其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贡献业绩占比超过80%。同时,公司亦在积极拓展布局以牛磺酸原料及其衍生品为核心的大健康新产业,年产4万吨原料项目尚在建设中,衍生品中试产线已于2024年上半年投产,目前已有部分产品上市销售并形成小规模收入,但报告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仍为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的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固废处理主业,全面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同时加速布局以牛磺酸为核心的大健康业务板块,积极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1)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4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0%;实现净利润1.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0.4223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7.9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4%;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7.7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3.88元。
(2)生产运营主要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累计接收垃圾进厂量290.41万吨,同比下降2.71%;累计发电量9.73亿度,同比下降0.58%;上网电量8.28亿度,同比下降0.62%。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公司投资运营生活污水处理厂5个以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个,均位于福建省境内。公司2025上半年共计处理生活污水4627.98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0.47%。
供蒸汽、供热业务:2025年上半年7个垃圾发电厂对外供蒸汽5.62万吨,对外供热50.86万GJ(吉焦,一个吉焦等于10亿焦耳)。
新能源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运营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5,076.60KW,均采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模式运营。2025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发电277.62万千瓦时。
(3)项目建设情况
圣元厦门瑞吉酒店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将同步进行样板房施工、机电工程安装、幕墙施工、填充墙及室内二次装修等工作,计划于2026年底完成竣工验收、试营业。该项目坐落于厦门经济特区的环岛东岸,是湖里区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区的一部分,地理位置优越,坐拥厦门丰富的旅游资源,客源较多,酒店入住率较高,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圣元厦门瑞吉是万豪国际集团旗下奢华品牌,酒店项目建成后将引入万豪国际集团专业管理公司对其进行专业化品牌经营管理。
年产40000吨化学药品(食品)原料牛磺酸项目:2024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主体工程施工,并将同步开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项目达产后产能规模将位居国内前三。该项目建设立足高标准高起点,配套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项目建设标准及质量体系将严格按照中国GMP、美国cGMP要求进行注册及认证;项目选址位于泉港石化园区,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环氧乙烷和液硫均来自所在园区,具有显著的成本和安全优势。
(4)出售资产事项
2025年2月,公司与福建省国资委旗下中闽水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总价款共计人民币3.82亿元的交易对价将持有的圣泽环境和龙海水务100%股权出售给中闽水务,对公司旗下四家生活污水处理厂业务资产进行剥离。本次交易价较净资产合计增值10,389.14万元,增值率37.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同意。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与当地政府沟通,同时正常推进过渡期相关工作事宜。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的两个细分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为鼓励类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特许经营权模式建设和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按协议约定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在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利用余热进行发电,向电网公司提供电力,并获得发电收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垃圾收集清运、垃圾处理及发电专用设备、生产辅料供应等,下游为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
1.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概况
垃圾焚烧发电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构筑美丽家园的关键支撑,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中提到的“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65%左右。”相较于“十三五”期间58万吨/日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整个行业将保持良性推动和持续发展。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二十年的快速发展,国内大中城市的焚烧能力趋近饱和,随之而来的是行业新项目释放乏力,市场增长开始趋于平缓,高速增长期迎来尾声。随着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加,最近两年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下滑趋势,目前产能利用率已逐渐趋于稳定,市场由规模扩张阶段转向精细化管理阶段,运营项目提质增效以及技术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内生驱动力。行业内企业普遍通过提高锅炉蒸汽的温度和压力进行技改升级,开展供汽供热业务以及借助新技术开启智慧焚烧应用,从而提升焚烧效率和环保性能,并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垃圾焚烧的智能化转型。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构建区域清洁供热体系,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未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同时,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积极推进绿电、绿证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益,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并要求大力培育绿证市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引导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将有利于国补到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收益补偿。
2.报告期内行业发展相关新政策情况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大力培育绿证市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引导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同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此外,国务院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修订),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难题,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支付行为,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将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普遍存在的应收账款资金的回笼提供有力保障,有助于改善和提升行业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从以往及最新行业发展政策分析,行业发展政策要求分类施策加快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包括要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加快推进规模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合理规范建设高标准填埋处理设施;要求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及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要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CCER纳入碳市场交易以及绿色电力消费交易,同时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缓解国补欠款问题。
3.行业发展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资金密集、政策鼓励、区域垄断、技术难度高、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
(1)资金密集+政策鼓励
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前期投入较高,对自有资金占用较大。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用地指标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
(2)区域垄断性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2024年3月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上限修订为不超过4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运营技术难度高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技术难度相对较高,需要企业积累大量的项目经验,运营中需考虑如何提高吨垃圾发电量、降低厂用电率、减少非停次数等,同时满足日益趋严的环保监管要求。
(4)波动性不明显
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主要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直接关联,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4.行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1)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增速放缓背景下,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市场参与者日渐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一般采用政府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受资源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一般根据当地垃圾产生量规划适当规模的垃圾处理场,并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由于特许经营权具有排他性,在当地未出现大规模新增垃圾处理需求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具有较强的稀缺性。因此,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行业利润空间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项目建设运营挑战和压力增加
(1)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回收期较长。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且项目资金回收周期较长,业内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以保证资金投入进度符合项目建设既定安排以及后续运营投资资金需要。此外,扩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热电联供项目、环保排放日趋严格等均属于行业政策鼓励推进范畴,行业内企业可依托投资运营经验,或通过产业链延伸等方式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能力,行业外企业可能由于资金壁垒、行业限制、融资能力较弱等因素,易造成现金流短缺的情况。
(2)项目运营管理水平及效率提升要求在提高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步入成熟期,更加关注项目本身运营能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专业化程度要求高,电厂运营技术难度相对较高,需要企业积累大量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运营中需考虑如何提高吨垃圾发电量、降低厂用电率、减少非停次数等,同时满足日益趋严的环保监管要求。
随着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逐步减少,存量项目的高效运营及降本增效已成重点。随着行业内部分项目技改完成及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相关企业吨上网电量预计有望实现持续增长。
5.行业进入壁垒及发展趋势
(1)行业进入壁垒
品牌壁垒:在环保政策趋严、执法监督力度加大的情况下,为保证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稳定运行、质量达标,同时保证良好的后期运营质量和效益,客户往往倾向于选择技术实力雄厚、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市场口碑良好且成功案例较多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供应商。因此,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中的品牌知名度和口碑构成了进入壁垒。
技术壁垒: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涉及垃圾贮存、垃圾焚烧、余热利用、热能发电、烟气处理、高/低浓度污水处理、飞灰固化处理、炉渣处理、臭气处理等环节,我国生活垃圾热值低、含水量高、成分复杂,以实现充分燃烧并控制二噁英等有害物质产生为目标,业内企业需有深厚的技术基础与技术人才储备,并保持不断的技术创新,为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新进入该行业的企业不具备深厚技术基础,难以在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
资金壁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相关项目的建设及技术储备需要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且项目资金回收周期较长,业内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以保证资金投入进度符合项目建设既定安排以及后续运营投资资金需要。因此,该行业存在资金壁垒,若新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融资能力较弱,易造成现金流短缺的情况。
人才壁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涉及多个专业,跨度较大,包含热力、电气、环保、水处理、化工、自动控制、工程等专业,且项目非标准化程度高,对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建设人员和运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项目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我国处于垃圾处理行业快速发展的阶段,专业人才供给不足,行业内拥有完善的培养机制和人才储备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管理经验壁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风险管控取决于运营管理理念和水平。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设计和科学管理,可以使得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率有效提高,降低运行成本,从而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构成行业的管理经验壁垒。新进入者短期内较难掌握需要通过大量的项目经验积累的先进的运营管理理念和水平,容易出现垃圾处理能力低于预期、环境污染、验收不合格等情况。
(2)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垃圾焚烧作为垃圾处理无害化程度最高的方式已经成为目前世界范围内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在增量市场扩张受限的情况下,部分业内企业纷纷向餐厨、环卫等相关环保细分领域进行业务延展,将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固废等与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同时存量项目的高质量运营亦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所在。面向“双碳”目标,行业企业主动寻求低碳发展路径,更关注项目质量,专注做精细化运营,提升垃圾吨发电效率、开展热电联产、进行炉渣资源化开发利用等措施都将有效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保障项目收益率水平,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尽管行业市场增量下滑已经发生,新增大项目、好项目订单减少,但结合我国“原生垃圾零填埋”的规划目标,以及未来县级和乡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等多重因素判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稳定的发展态势。
(二)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产业,以及其上下游的垃圾运输、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渗滤液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主要布局在福建、安徽、江苏、山东、甘肃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城镇固液废处理主业发展,做深做强固废处理产业链,同时利用产业积累的优势,亦积极拓展以牛磺酸原料及其衍生品为核心的大健康新产业,前瞻性布局以固态储氢和垃圾制氢为核心的氢能未来产业。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方面,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以存量项目精细化运营为主,一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开发炉渣资源利用价值、技术工艺改造升级、推进电厂智慧化管控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和项目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开发餐厨厨余垃圾、污泥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垃圾焚烧供热业务并取得积极成效。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业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符合相应环保要求,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用于发电,并将所发电力并入电网的全过程。同时,垃圾焚烧产生的部分热能可以通过热交换器直接向周边区域提供蒸汽或热水,用于工业生产或居民供暖等用途。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主要对城镇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再将净化达标后的污水排放入指定水体或再利用的全过程。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由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构成,其中发电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垃圾处理收入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单价按月进行支付。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系通过提供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收入=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费用单价。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其中,日常办公用品、原料药剂及单件小额设备一般采用询价采购;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资、工程项目所需集中采购设备、材料或选择分包商一般由招标采购部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
3.项目运营服务模式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主要采用BOT及PPP业务模式,即公司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根据协议,公司须依法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政府或政府授权方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相关的运营记录等文件资料。
4.项目拓展模式
公司项目拓展模式主要包括项目信息采集、项目接触、项目筛选、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或谈判、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总结等阶段。
公司在项目拓展阶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获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信息,并通过前期对所获得项目信息的了解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项目完成筛选后,公司制定项目设计方案参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的招标或谈判;项目中标后,公司与政府或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根据协议进行后续投资建设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企业之一,专注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近二十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项目技术优势、项目建设经验以及项目经营管理优势,同时持续通过推进技改升级、精细化管理等手段,实现技术、管理、经验降本。
公司主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其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贡献业绩占比超过八成。公司是福建省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在深耕福建省内市场的同时,亦积极拓展布局国内市场如江苏、安徽、山东、甘肃等省份,全国范围内已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13座,并协同进行餐厨垃圾、一般固废的处置,配套多个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的收集、运输等。近年来公司业务布局范围不断扩大,整体业务规模实现稳定增长。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领域技术实力指标以及毛利率、净利率、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方面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要通过项目的提级改造、扩建及新项目拓展的方式增加垃圾、污水的处理能力、协调环卫部门增加污水及垃圾收集量、并介入行业上下游业务等方式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固废产业链布局,夯实垃圾焚烧发电主业,通过加强业务拓展及对现有已运营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热电联供、技改升级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发电效率及有效控制生产运营成本。
此外,公司亦积极开展垃圾焚烧供汽供热业务,尤其在北方区域,实现二次商业化利用,实现固废处理经济效益多元化。截至报告期末已投产供热项目3个,供汽项目4个。2025年正在进一步加大供汽供热业务开发力度。今年已签署合同新拓展的梁山圣元供汽业务。同步正在开发中的供汽项目还有漳州圣元、曹县圣元、安徽圣元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售电业务政策及售电模式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电网公司全额收购,售电价格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改能源【2021】1190号)。方案要求: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南安圣元一期(垃圾处理设计规模300吨/日)于2024年6月省补及国补到期。除此之外,公司目前已投产的非竞争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量均未超出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已进入国补目录清单的其售电价格均为每千瓦时0.65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与竞价上网项目共2个,分别为巨野一期(400吨/日)和庆阳二期(600吨/日)两个项目,申报上网价格分别为0.62元/千瓦时和0.63元/千瓦时,2021年以后新投产项目合计8个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尚未确认国补收入。
根据《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公司目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满足“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条件,所发电量属于全额保障性收购电量。公司目前尚未参与绿电交易,不存在市场交易电量。
4.报告期内新能源补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基于会计上谨慎性原则,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后,一次性确认自开始运营至正式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期间的累计收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8个已投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为5,450吨/日)满足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主要条件和审核要点要求,均已按规定提交申报,目前尚未进入国补目录清单。
鉴于报告期内尚未收到纳入国补目录清单相关通知,公司暂时不能确认相应收入,对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同时拓宽固废处置范畴,包括环卫一体化项目、陈腐垃圾及一般工业废弃物的处置,以及餐厨、厨余等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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