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西藏药业(600211)报收于46.13元,下跌0.15%,换手率2.2%,成交量7.1万手,成交额3.29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5.76万元,占总成交额2.39%;游资资金净流入859.71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散户资金净流出1645.47万元,占总成交额5.0%。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四个议案。
议案一为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姚沛、唐甜甜和章婷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且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无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议案二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已于2025年8月16日发布。
议案三为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样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议案四为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相同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以上议案均需各位股东审议。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881元,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9月1日,无差异化分红送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3,963,211.68元。
红利发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自行发放对象包括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维盛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实际税率为10%。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咨询方式: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电话:028-866539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日交易时间段及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00-17:3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秘办。会议联系人:刘岚,电话:(028)86653915,传真:(028)86660740,邮箱:zqb@xzyy.cn。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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