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海伦哲(300201)报收于5.66元,上涨1.62%,换手率2.13%,成交量21.41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8月15日,海伦哲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74.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24.4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99.23万元。
近日,海伦哲披露了最新的股东户数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06万户,较7月20日减少205户,减幅为0.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8万股增加至1.9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72万元。
海伦哲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03亿元,同比上升53.86%;归母净利润8367.11万元,同比上升63.42%;扣非净利润6309.79万元,同比上升29.25%。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57亿元,同比上升53.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503.26万元,同比上升92.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459.35万元,同比上升21.15%。此外,公司负债率为37.18%,投资收益为2347.61万元,财务费用为283.18万元,毛利率为30.94%。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查。本次股东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2:30在徐州本部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5人,代表股份141,646,7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373%。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37,889,556股,占97.3475%;二是《关于工商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同意138,135,256股,占97.5210%。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5-054。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决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2:30在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994,899,607股。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5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41,646,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23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工商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两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和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802,881,294.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671,095.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097,895.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465,767.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09%;基本每股收益为0.0888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71.43%;稀释每股收益为0.0888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71.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30%,比上年同期增加1.50个百分点。总资产为2,547,790,790.7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95,057,383.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0%。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5-056。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波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彭少江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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