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柏诚股份(601133)报收于13.08元,下跌0.91%,换手率11.08%,成交量16.35万手,成交额2.14亿元。
8月8日,柏诚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106.08万元,占总成交额5.16%;- 游资资金净流入136.58万元,占总成交额0.64%;- 散户资金净流入969.5万元,占总成交额4.5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7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新设一级部门“战略业务发展中心”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根据意见书,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8月7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8月6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达成,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44,345,617.93元,较2023年增长31.7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8月7日起12个月后届满,即2025年8月6日。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4,345,617.93元,同比增长31.7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2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8.6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7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8月6日届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4,345,617.93元,较2023年定比增长31.78%,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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