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三超新材(300554)报收于25.8元,上涨7.1%,换手率31.52%,成交量24.94万手,成交额6.77亿元。
8月5日,三超新材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2242.79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3032.47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789.68万元。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上述股份。截至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邹余耀先生。2025年8月1日,邹余耀、刘建勋与博达合一及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邹余耀、刘建勋分别与博达合一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就博达合一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2475049股,在两期股份转让均完成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因素,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博达合一持股比例将由16.62%上升至24.83%。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博达合一是控股平台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博达新能开展业务,博达新能是一家具备境内外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全球化光伏组件品牌企业。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8月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正筹划控制权变更事宜,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1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8月1日,股东邹余耀、刘建勋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及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博达合一分两期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公司18,985,384股股份。第一期博达合一受让邹余耀6,000,000股(5.25%)和刘建勋4,250,000股(3.72%),合计10,250,000股(8.97%)。第二期博达合一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邹余耀持有的8,735,384股交割。同日,博达合一与邹余耀、刘建勋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自第一期交割日起,邹余耀和刘建勋将放弃部分或全部表决权。此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与博达合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博达合一拟认购12,475,049股股票。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刘建勋。本次权益变动包括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及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刘建勋持有公司股份从9,951,420股减少至5,701,420股,持股比例从8.71%降至4.50%。第一期股份转让中,刘建勋以24.52元/股的价格向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转让4,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同时,刘建勋同意无条件放弃剩余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为永久。此外,公司拟向博达合一发行12,475,04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刘建勋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变动完成后,博达合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余耀、持股5%以上股东刘建勋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博达合一分两期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公司18,985,384股股份。第一期股份转让中,博达合一以24.52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10,250,000股股份。同日,邹余耀、刘建勋与博达合一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此外,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博达合一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上述股份,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博达合一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由16.62%上升至24.83%。邹余耀可恢复其届时所持50%股票的表决权,其表决权比例恢复至10.34%,刘建勋表决权仍为0.00%。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交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受让及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取得控制权。博达合一将分两期受让邹余耀、刘建勋合计持有的公司18,985,384股股份,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格为24.52元/股,涉及股份10,250,000股。同时,邹余耀和刘建勋将分别放弃部分或全部表决权。此外,博达合一拟以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2,475,04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博达合一将持有公司24.83%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等。博达合一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邹余耀。本次权益变动包括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及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第一期股份转让中,博达合一以24.52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邹余耀持有的6,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5%。同时,邹余耀和刘建勋分别放弃剩余股份的表决权。第二期股份转让预计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博达合一受让邹余耀持有的8,735,384股股份。此外,博达合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2,475,04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博达合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邹余耀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相关审批和合规性确认。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发行数量为12,475,049股。假设2025年净利润为2025年一季度的4倍,2026年净利润分别为2025年的80%、100%和120%,测算结果显示每股收益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但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降低财务杠杆,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还将通过完善治理、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来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博达合一作出相关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对象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475,049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指定财务总监职责代行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发行对象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股票。博达合一与公司股东邹余耀、刘建勋及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分两期受让18,985,384股股份,并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博达合一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司制定了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475,0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13: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66号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办公楼报告厅。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15:00。出席对象包括截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8:30-11:30,13:30-16:30,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或子公司需提交书面资料,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复核审批。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南京三超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报告指出,南京三超公司公开发行1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377830.19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87.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325.34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0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和“年产41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450628.17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21800690.67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但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此外,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南京三超公司董事会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博达合一)通过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取得三超新材控制权。博达合一拟分两期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18,985,384股股份,第一期转让价格为24.52元/股,交易总价251,330,000元。同时,博达合一拟认购三超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2,475,049股股票,认购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博达合一将成为三超新材控股股东,柳敬麒成为实际控制人。博达合一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此外,博达合一将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并确保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稳定。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审核通过。
2025年8月1日,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邹余耀、刘建勋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并分别与博达合一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公司与博达合一封签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就博达合一取得公司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董事会编制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于2025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预案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偿还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可先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此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求,缓解光伏业务波动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开拓金刚线粗线在多领域应用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最近三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逐步上升,银行借款规模提升且偿债压力渐显。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并募集资金,旨在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优化业务布局、加大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主营电镀金刚线,用于光伏硅材料等硬脆材料切割加工,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坚持新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巩固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将显著提升博达合一股比,巩固其控制权,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经营决策效率,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稳定公司市值。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方式合法合规。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博达合一,发行数量不超过12,475,0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博达合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柳敬麒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调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并提出了相关填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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