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4日收盘,鹿山新材(603051)报收于28.56元,上涨1.31%,换手率2.43%,成交量2.53万手,成交额7195.47万元。
8月4日,鹿山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84.94万元,占总成交额6.74%;游资资金净流入309.27万元,占总成交额4.3%;散户资金净流入175.66万元,占总成交额2.4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现金分红总额由41,704,781.20元(含税)调整为41,704,919.6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由41,704,781股调整为41,704,9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145,967,219股。调整原因是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2025年3月31日的104,261,953股增加至104,262,299股,增加了346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A股每股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股转增股份0.4股。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7日,除权(息)日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8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2025年6月1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4,262,29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704,919.60元,转增41,704,920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45,967,219股。红利发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部分股东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0%、10%或20%。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沪股通投资者同样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不扣税。实施送转股方案后,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12元。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需对“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2.93元/股调整为16.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8日起生效。证券停复牌情况为:鹿山转债将于2025年8月7日停牌,2025年8月8日复牌。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最新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名称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12452646Q,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至4栋,法定代表人为汪加胜,注册资本为104,261,996元人民币,成立日期为1998年11月12日,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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