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4日收盘,温州宏丰(300283)报收于6.98元,下跌1.27%,换手率9.83%,成交量31.73万手,成交额2.2亿元。
8月4日,温州宏丰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457.6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53.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011.15万元。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宏丰转债”赎回价格为100.9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7月31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8月26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29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8月29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3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5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宏丰转债”将被强制赎回。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宏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议案。咨询部门为公司证券部,咨询电话为0577-8551591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权益比例由40.68%被动稀释至39.79%,触及1%及5%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权益变动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因宏丰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86,831股,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40.68%被动稀释至39.79%。陈晓先生持股比例由37.26%被动稀释至36.45%,林萍女士持股比例由3.41%被动稀释至3.34%。本次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宏丰转债”赎回价格100.9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7月31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26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赎回日2025年8月29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29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3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5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宏丰转债”,将按照100.92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宏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宏丰转债”转换为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宏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宏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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