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恒兴新材(603276)报收于16.58元,下跌0.66%,换手率3.27%,成交量2.54万手,成交额4210.68万元。
7月22日,恒兴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30.04万元,占总成交额5.46%;游资资金净流入221.51万元,占总成交额5.26%;散户资金净流出451.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7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4.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10点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宜兴市青墩路1号。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鲍旭锋先生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投票权征集,征集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5日。
公司发布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和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预留16.49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具体分配情况包括副总经理邵业伟、顾海平,财务总监周红云及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预留16.49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11人。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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