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河钢股份(000709)报收于2.32元,下跌2.11%,换手率0.91%,成交量93.65万手,成交额2.18亿元。
7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2.43万元,占总成交额1.02%;游资资金净流入347.26万元,占总成交额1.59%;散户资金净流出124.84万元,占总成交额0.5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及触发强制付息事件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指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了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计划向截至202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根据已发行的“24河钢 Y1”、“24河钢 Y2”、“25河钢 Y1”、“25河钢 Y2”《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付息日前12个月内,若发生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及其孳息。因此,此次分配股利已触发前述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截至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保持良好状态,分红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提前做好利息支付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足额付息。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4河钢Y3”和“24河钢Y4”的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及触发强制付息事件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5月20日,河钢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了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计划于2025年7月16日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根据“24河钢Y3”和“24河钢Y4”的《募集说明书》,若公司在付息日前12个月内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则不得递延当期利息及已递延的利息及其孳息。因此,此次分配股利已触发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表示,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良好,分红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提前准备利息支付工作,确保按时足额付息。华泰联合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相关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针对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情况发布重大事项报告。根据发行人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5年5月20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此次分红事项属于正常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信建投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作出独立判断。
债券简称:20HBIS02 债券代码:149181.SZ 债券简称:23HBIS02 债券代码:148477.SZ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报告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编制。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法定代表人王兰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多。“20HBIS02”债券概况:债券期限5年,利率4.20%,发行规模15.00亿元,余额15.00亿元,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还本,发行首日2020年7月28日,上市交易首日2020年8月7日,上市地点为深交所。“23HBIS02”债券概况:债券期限3年,利率3.50%,发行规模10.00亿元,余额10.00亿元,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还本,发行首日2023年10月12日,上市交易首日2023年10月20日,上市地点为深交所。2025年5月20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发布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将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前述分红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和文件,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2025年5月20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发布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将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此次发行人对股东的分红事项系正常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3HBIS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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