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盘,无锡振华(605319)报收于31.29元,下跌1.85%,换手率1.63%,成交量3.48万手,成交额1.1亿元。
7月16日,无锡振华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96.32万元,占总成交额2.7%;- 游资资金净流出943.93万元,占总成交额8.62%;- 散户资金净流入1240.25万元,占总成交额11.3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56.08万元。2.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7260.7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廊坊全京申提供无息借款。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56.08万元。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7,260.72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7,260.72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156.0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24,739.2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合计416.80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振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认为该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无锡振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无锡振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