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万控智造(603070)7月10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11 05:35: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万控智造(603070)报收于13.64元,下跌0.15%,换手率0.64%,成交量2.52万手,成交额3438.21万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你好董秘,贵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
董秘: 您好。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人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您也可将身份证明及持股证明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wkdb@wecome.com.cn,公司将在审核信息无误后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4.57万元,占总成交额4.79%,散户资金净流入36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4%。
  • 公司公告汇总:万控智造将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等。

交易信息汇总

7月10日,万控智造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64.57万元,占总成交额4.79%;- 游资资金净流出201.33万元,占总成交额5.86%;- 散户资金净流入36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4%。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修订多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包括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提名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提名颜文俊、刘裕龙、程仲鸣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5. 定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5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四个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涉及多项制度修订。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为非独立董事。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颜文俊、刘裕龙、程仲鸣为独立董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参会股东需遵守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5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7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如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此外,还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木晓东、木信德和林道益,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颜文俊、刘裕龙和程仲鸣。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登记时间为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登记地址为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77-57189098,邮箱:wkdb@wecome.com.cn。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仲鸣)

程仲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仲鸣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程仲鸣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程仲鸣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程仲鸣过去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程仲鸣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程仲鸣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专业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程仲鸣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程仲鸣完全清楚独立董事职责,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裕龙)

刘裕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裕龙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刘裕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刘裕龙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刘裕龙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立案调查、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刘裕龙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刘裕龙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刘裕龙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刘裕龙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变更为“股东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进一步细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新增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条款更新;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应制度全文。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智能电网电气设备、信息传感系统设备等的研发、制造、销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40,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包括万控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6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持续、稳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自2025年7月生效。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并强调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公司设立领导小组监督防范资金占用行为,董事和高管人员负有法定义务确保资金安全。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相关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董事,每位股东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实施细则涵盖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但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当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须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主持人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并提供相应选票。股东投票时,累积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仅限同意票。选举结果按得票数排序,当选董事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安排后续选举。本细则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行为。细则明确了网络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捷方式,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东数据,并确保网络投票信息准确完整。细则还规定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程序、结果统计与查询等内容,确保投票过程合法合规。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应及时编制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遵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合理资源配置及风险防范的原则。公司对外投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机制,严格控制风险投资。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确保合法合规操作。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定期报告投资状况。对于新组建的控股、合作及合资公司,公司依法定程序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的收回及转让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职责和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和独立性。公司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可获得适当津贴,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其履职风险。独立董事应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特定情形。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必要、合理和公允,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界定,以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公司董事长为关联交易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原则,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确保决策公正透明。此外,公司应定期检查关联交易情况,防止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其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股东会执行机构,负责重大经营决策,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相关经验,不得有特定禁止情形。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执行等。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事务。规则还详细规定了董事会议事程序、会议召集、通知、议案审议、表决方式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提案内容。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等形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决议内容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原则上只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较强偿债能力和风险防范措施。存在特定情形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被担保人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及相关资料,财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查,并评估担保风险。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特定情况下还需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后,财务部门应密切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防范风险。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审核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行为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及其管理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或挪用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出现严重影响使用计划的情形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并披露。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保荐人同意。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每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在年报中披露。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控智造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