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盘,和顺石油(603353)报收于16.42元,下跌0.3%,换手率1.42%,成交量2.42万手,成交额3988.4万元。
7月10日,和顺石油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07.69万元,占总成交额12.73%;游资资金净流入84.97万元,占总成交额2.13%;散户资金净流入422.72万元,占总成交额10.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公示期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异议。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公司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96名激励对象共计148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公司2024年三季度和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调整为9.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7月14日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2%,股份来源于2022年非交易过户的无限售流通股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的限售流通股。余美玲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38%,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发生股本变动,减持计划可相应调整。余美玲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且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存在减持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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