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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天宸股份(600620)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4.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1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25 05: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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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天宸股份(600620)报收于5.44元,上涨3.62%,换手率1.22%,成交量8.41万手,成交额4531.9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4.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12%,散户资金净流入883.59万元,占总成交额19.5%。
  • 公司公告汇总:天宸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多项议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6月24日,天宸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04.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12%;游资资金净流出379.45万元,占总成交额8.37%;散户资金净流入883.59万元,占总成交额19.5%。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宸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天宸展示中心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茂菁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0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9,979,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86%。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以及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等11项修订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6、7、8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昱、林天浴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投资管理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979,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486%。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6,677,113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67号29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信息安全产品开发、国内贸易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特定情形。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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