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北新建材(000786)报收于28.67元,上涨0.31%,换手率0.44%,成交量7.22万手,成交额2.07亿元。
5月30日,北新建材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323.7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630.56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693.18万元。
监事会依据相关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3.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总计不超过344人,约占公司2023年末员工总数的2.69%。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129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64%,其中首次授予1102.75万股,预留187.25万股。授予价格为18.20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限售期为24个月,解除限售期分为三个阶段,分别在第24、36、48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4%、33%、33%。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扣非净资产收益率及经济增加值改善值。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标的股票分配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从1117.25万股调整为1102.75万股,预留部分从172.75万股调整为187.25万股;- 激励对象获授人数:激励对象人数从不超过347人调整为不超过344人;-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及分配情况: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不超过344人,约占公司2023年末在册员工人数的2.69%;- 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假设2025年7月初首次授予,首次授予的1102.7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13354.30万元,分年度摊销。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了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激励对象为公司或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首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的权益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129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64%,其中首次授予1102.75万股,预留187.25万股。激励对象不超过34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价格为每股18.20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4%、33%、33%。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扣非净资产收益率及经济增加值改善值。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计划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管8.85万股,董事张静6.1万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畅6.1万股,副总经理杨正波、任利、邱洪及总法律顾问付杨各6.1万股。其他核心人员共337人,合计授予1057.3万股。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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