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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扬杰科技(300373)5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73.8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03 02: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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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扬杰科技(300373)报收于47.45元,下跌2.63%,换手率1.4%,成交量7.6万手,成交额3.6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73.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40.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66.6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拟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GDR存托人变更为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5月30日,扬杰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573.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40.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66.6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5位董事回避表决。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5位董事回避表决。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5位董事回避表决。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9票同意。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议案》,拟将GDR存托人变更为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审议结果为9票同意。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 审议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为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因参与持股计划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无法形成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样为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3: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出席对象包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将审议三项提案,分别为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联系人秦楠魏玥迪,电话0514-80889866,邮箱zjb@21yangjie.com。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7年专项激励基金,上限为16,322.0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股票数量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购买价格为47.71元/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并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实施此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讨论分析。会议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7年专项激励基金,上限为16,322.0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股票数量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购买价格为47.71元/股。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持有人会议是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公告。原GDR存托人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变更后为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经与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于2023年4月12日签署的《Regulation S Deposit Agreement》,并就终止协议的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GDR存托人变更为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新存托人将与公司签署新存托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GDR存托人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具备GDR存托人的业务资质,本次变更GDR存托人不会对公司GDR业务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新旧存托人的切换尚待履行相关程序,因此完成切换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新旧存托人完成切换前,原存托人将继续承担其既定的职责。特此公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董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制订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询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参与情形。拟定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特此说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扬杰科技”)实施“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扬杰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300373。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计不超过500人。资金来源于公司2025年至2027年的专项激励基金,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拟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计划草案,非关联董事和监事参与了表决。公司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确认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7年专项激励基金,上限为16,322.0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购买价格为47.71元/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解锁条件包括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将影响最终归属数量。持有人会议是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负责监督计划执行、行使股东权利等。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担保等。特定情况下,如持有人触犯法律或违反职业道德,管理委员会有权收回其权益。计划终止时,管理委员会将对资产进行清算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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