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联合光电(300691)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5月19日,联合光电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18.64万元,占总成交额1.81%;游资资金净流出97.2万元,占总成交额1.48%;散户资金净流出21.44万元,占总成交额0.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就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投票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饶钦和先生为关联人,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黄玲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就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投票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补充协议有利于促进激励效果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4年8月11日,全资子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山惟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转让协议》,以2285.7142万元总价转让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66.66%股权,间接持有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为确保激励效果最大化,各方协商并签订《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调整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安排。调整后的支付时间为:第一期款项599.9998万元于2025年5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542.8573万元于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1142.8571万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次调整不影响既定股权转让对价及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激励对象间接持有的联合汽车股权比例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年初至今公司累计与惟志投资、惟勤投资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约2万元。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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