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2日收盘,力聚热能(603391)报收于37.96元,下跌0.16%,换手率5.22%,成交量1.19万手,成交额4509.96万元。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您好!随着国家“双碳”政策持续推进和今年以旧换新政策扩围提速,公司是工业锅炉细分领域行业冠军,主打产品热水工业锅炉作为重点用能设备,下一步会否纳入以旧换新政策范围?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生产工业锅炉产品,属于国务院于2024年3月颁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所描述的重点用能设备。谢谢!
投资者: 你好董秘:贵公司在上海开展的座谈会对公司未来的前景充满信心!请问公司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都下降百分之五十!而且在公司一季度披露业绩前严重怀疑公司内部有提前泄密的可能!公司需要给一个说法!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视与广大投资者保持互动和交流,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同时公司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至2025年5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为多少,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9,735户。谢谢!
5月12日,力聚热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842.08万元,占总成交额18.67%;- 游资资金净流入306.11万元,占总成交额6.79%;- 散户资金净流入535.97万元,占总成交额11.8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A股每股现金红利1.25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19日;- 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3,750,000.00元;-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或免税;- 对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税率为10%,税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1.125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1.125元;-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1.125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5元;-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829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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