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海通发展(603162)报收于7.9元,下跌1.13%,换手率1.94%,成交量5.29万手,成交额4189.92万元。
5月9日,海通发展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59.5万元,占总成交额18.13%;- 游资资金净流入92.96万元,占总成交额2.22%;- 散户资金净流入666.54万元,占总成交额15.9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7.92元/份调整为7.82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6.51元/份调整为6.41元/份。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合理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方面,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交易方式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交易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确保交易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经营管理层开展业务及签署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金融机构,授权有效期为十二个月。交易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本次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原因:2024年前三季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需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82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41元/份。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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