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025年4月29日荣科科技(30029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接受机构调研。
具体内容如下:
问:市场预期公司终止发行收购资产,是为了与超聚变重组腾出时间和空间,是这样的吗?公司预计与超聚变的重组什么时候发生?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审慎投资决策。
问: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在持续提升业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模式,多维度开展资本市场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引入形成战略支撑及产业协同功能的投资者和优质资产这是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请问这是否表明公司今年会有重大资产重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关于为什么要改成现金收购,是否害了股民的利益?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后续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择机另行决策筹划收购事宜,具体交易事项另行协商。
问:董事长您好,欢迎和祝贺您就任荣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您外表俊朗,气质不凡,从面上分析,您更是做事果断,雷厉风行,更有运筹帷幄之中的智慧,颇有千亿上市公司董事长带头人的风范。希望您带领荣科走向巅峰,希望荣幸能成为您就任以来回复的第一个问题。
答:感谢您对荣科科技的支持!
问:段董事长,您好,公司第一季度亏损较多,下一步如何扭亏为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通常较小,而人工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期均有一定的刚性支出,综合因素导致公司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公司将持续通过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精细化运营、费用管控等多种措施,改善并提高后三个季度经营业绩,争取全年交出让投资者满意的答卷。
问:董事长段刚先生您好,您自担任董事长以来股价一直阴跌,请问公司在二级市场股票如何做好市值管理?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来将加大研发力度,不断强化企业自身硬实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公司将保持与市场的密切沟通,加强公司价值传播,提升公司价值回报全体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问:段刚董事长您好,首先祝贺您主政豫信系最重要的唯一的上市公司---荣科科技!做为荣科科技的股民,对其通过重组获注豫信电科旗下优质资产充满无限期待,对此您有何打算?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荣科科技发展的殷切关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对于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及规划,请您以公司通过指定法定信息披露通道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审慎投资决策。感谢您的关注!
问:请问公司在未来一年内有没有重组计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公司未来还会进行别的重组并购方案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段董事长您好,最近的董事会改选,让广大股民眼前一亮,控股股东和相关机构高管进入董事会,荣科科技今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优质资产注入预期?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董秘你好,想问下上市公司(荣科)公告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大股东发生重大事项要求公司停牌,这算违规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并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问:计划啥时候再按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后续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择机另行决策筹划收购事宜,具体交易事项另行协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你们是按重大重组办法来实施的,中止行为,在公告中为什么说不是重大重组?是否有欺骗股民的嫌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虽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仍应按照《重组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推动本次交易并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欺骗投资者的情形。
问:对于敬在的收购公告一出来,股吧的人才们就知道是烟幕弹,搞了一年多,果然终止了,现在说是现金收购,估计最终还是终止,看着好了,去翻翻荣科的 K线,股价跌了多少个月了,你们能不能干点实事,业绩亏损严重,怎么来回报我们投资者,金牌董秘,问你问题还答非所问。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是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经过充分调研决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披露原则发布了重组预案及相关进展公告,详细地说明了本次事项筹划的基本情况、主要历程、主要工作、终止交易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请详见公司公告,谢谢。
问:终止本次收购资产,主要原因是什么?为什么经历那么长时间?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基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原因考虑,经审慎研判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的《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相关公告。
问:后续要现金收购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后续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择机另行决策筹划收购事宜,具体交易事项另行协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董秘你好,既然收购上海敬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那为什么还要承诺一个月之内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呢?能解释一下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虽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承诺。
问:荣科科技终止重组后,今后有哪些措施提升公司盈利办法,真切以实际行动回报几万名股东?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中,未来公司将持续在产品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优化,积极提高盈利水平,致力于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谢谢!
问:公司目前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一季度更是亏损两千多万,公司是否有计划变更公司业务,扭转亏损?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衷心感谢您对荣科科技的信任与支持。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通常较小,而人工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期均有一定的刚性支出,综合因素导致公司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公司将持续通过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精细化运营、费用管控等多种措施,改善并提高后三个季度经营业绩,争取全年交出让投资者满意的答卷。
问:前期公告说明收购敬在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前天的公告怎么又说明〈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存在文字错误,还是有别用意?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虽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承诺。
问:是上市公司(荣科)承诺一个月内不筹划重组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承诺主体即荣科科技。
问:不构成重大重组,为什么要承诺一个月内不重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
问:董秘您好,公司股价从 2024年的高位到现在已经腰斩接近百分之50,2024年年报公司也小幅亏损,收购该溢价估值的上海敬在也接近一年的时间终止。控股股东豫信电科旗下有诸多优质资产,未来是否有将个别优质次产注入合并到荣科共同发展的计划和预期,相应公司并购重组的口号,增强投资者信心,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一直积极致力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推动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若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既然不构成重大重组,为什么要承诺一个月内不重组,是故意压低股价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公司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承诺,不存在故意压低股价的情形。
问:对股民有什么影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基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等原因经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董事会基于审慎性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管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通过内生及外延方式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问:为什么终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基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原因考虑,经审慎研判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的《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相关公告。
问:终止一亿估值的公司,有必要搞这么大的一个说明会吗?有些举措是欲盖弥彰、画蛇添足。希望公司管理层响应国家号召,做好市值管理,把公司做大做强,提高公司业绩,而不是相反,整天想着一些不入流的事。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组预案或者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披露了《董事会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事项。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次召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问:收购敬在,是你们自导自演的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是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经过充分调研决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披露原则发布了重组预案及相关进展公告,详细地说明了本次事项筹划的基本情况、主要历程、主要工作、终止交易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请详见公司公告,谢谢。
问:董秘您好,荣科 4月 26日发布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告中,第一条和之前的公告中多次体现,本次收购上海敬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又在该公告中第六条中说明,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请问前后是否相互矛盾,该承诺是否属于公司层面的主动承诺,请问该自主承诺的目的是什么,对于打消投资者对公司并购重组的预期,间接抑制股价上涨,与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否相违背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虽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仍应按照《重组办法》及相关规定,承诺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该承诺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荣科科技(300290)主营业务:健康医疗及社保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政府及公共事业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荣科科技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22亿元,同比上升0.52%;归母净利润-2571.35万元,同比下降84.9%;扣非净利润-2664.95万元,同比下降45.98%;负债率37.67%,投资收益21.49万元,财务费用-14.07万元,毛利率33.91%。
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该股近3个月融资净流出1.96亿,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入0.0,融券余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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