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新易盛(300502)04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贵公司2020,2021,2022三年连续年报虚假,业绩存在质疑,针对此类问题贵公司是否知情
新易盛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自上市以来,建立了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不存在您提到的情形。公司会持续努力做好业绩回报投资者,谢谢。
投资者:贵公司能不能发布一下一季度业绩预告,能不能发发善心救百万股民于水火之中
新易盛董秘: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业绩预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已预约2025年4月23日披露《2025年一季度报告》,届时请您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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