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1日收盘,博汇股份(300839)报收于8.12元,上涨0.74%,换手率1.14%,成交量2.74万手,成交额2253.91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43万元,占总成交额0.82%;游资资金净流出195.09万元,占总成交额8.66%;散户资金净流入213.53万元,占总成交额9.47%。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光大证券为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已届满。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拟聘请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华英证券指派赵健程先生和王奇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情形,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0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调整为10.6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9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7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2年9月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汇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止。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由15.05元/股调整为10.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生效。2025年第一季度,博汇转债因转股减少41张,转股数量为381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博汇转债尚余3967329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396732900元,未转换比例为99.93%。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碧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5年3月12日至4月1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正相关事宜。二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7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持有可转债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登记方式包括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会议联系方式为电话0574-86369063,邮箱bohui@bhpcc.com。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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