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高新发展(000628)03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在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高新发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上,公司回复投资者问题时明确且反复说到“公司将推动相关股权的收购,取得标的公司(华鲲振宇)控制权”。在这里想问公司管理层,这是不是公司对所有投资者及监管机构的一种庄严承诺,如果不能取得华鲲振宇的控制权,是不是属于构成虚假陈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高新发展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4-25),前述公告内容“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中已提示题述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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