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0日收盘,华新水泥(600801)报收于12.93元,下跌0.39%,换手率0.49%,成交量6.56万手,成交额8504.13万元。
华新水泥2025年3月20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83.83万元,占总成交额4.51%;- 游资资金净流出287.16万元,占总成交额3.38%;- 散户资金净流出96.67万元,占总成交额1.14%。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提前十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告会议详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96人,代表股份1,361,576,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20%。会议审议并通过四个议案:1. 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同意股数占比92.2929%;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同意股数占比99.4959%;3. 发行中期票据,同意股数占比99.4953%;4.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意股数占比99.769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3月1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9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61,576,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2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3.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韩菁、梅梦元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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