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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截至目前,题述事项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5-03-13 2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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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高新发展(000628)03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我对公司此前拟收购华鲲振宇70%股权的事项高度关注。尽管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公告终止了此次收购,但明确表示会继续推动相关股权的后续收购工作。然而,自终止公告发布以来,市场和股东都未看到实质性的进展公告,这令投资者感到困惑和担忧。因此,我们恳请贵公司能够尽快就收购华鲲振宇的进展发布公告,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和下一步的计划,不要总是含糊其词,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高新发展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题述事项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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