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3月10日公布的《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中显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SJS2025F020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成交金额:伍万伍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广场大楼B座1506室,联系电话:0564-32*****/1822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安丰路与皖西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6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32*****/182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64-32*****/182264*****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