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银之杰(300085)报收于37.78元,较上周的38.23元下跌1.18%。本周,银之杰3月6日盘中最高价报39.98元。3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35.56元。银之杰当前最新总市值266.97亿元,在软件开发板块市值排名17/1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591/5130。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及公司内部显示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信息、劳动合同及职务等内容,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3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20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刘奕、伍嘉祺、项凌韬回避表决。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条件,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大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银之杰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授予条件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53万股,具体分配如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奕获授80万股;财务总监张春雷获授8万股;董事、副总经理伍嘉祺、董事项凌韬及副总经理杨果各获授5万股;核心管理人员(共12人)获授100万股;预留部分50万股。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策划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形。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授予数量为203.00万股,授予价格为21.29元/股,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24、36、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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