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6日收盘,沧州明珠(002108)报收于3.39元,下跌0.59%,换手率1.19%,成交量19.59万手,成交额6652.52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2025年3月6日,沧州明珠主力资金净流出767.35万元,占总成交额11.53%;游资资金净流入286.01万元,占总成交额4.3%;散户资金净流入481.34万元,占总成交额7.2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及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2025年3月6日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付洪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此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199,535.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21,185,872.47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和沧州各一个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01,903.39万元,剩余6,456.73万元。为加快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签订合同、提交付款申请、建立台账、定期置换等。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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