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5日收盘,海晨股份(300873)报收于21.46元,下跌2.9%,换手率14.39%,成交量24.35万手,成交额5.2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31.98万元,占总成交额1.01%;游资资金净流出959.87万元,占总成交额1.82%;散户资金净流入427.89万元,占总成交额0.8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梁晨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多项事宜。-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4:3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关联董事梁晨、姚培琴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13楼会议室。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会议主要审议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00—18:00,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13楼会议室。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联系人:梁灿,联系电话:0512-63030888-8820,电子邮箱:liangcan@hichain.com。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左新宇公开征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权。左新宇为中国国籍,北京交通大学物流工程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1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征集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征集方式为公开发布公告。征集人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核心团队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东需按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需满足形式要件,经审核确认有效后,征集人将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在现场会议登记截止前撤回授权委托或修改授权内容。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考核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考核工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总裁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8%,2026年不低于16%,2027年不低于2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者为0。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依据,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并申诉考核结果,绩效记录将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4%,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共计3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外籍员工、独立董事、监事。- 授予价格为每股10.81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个交易日或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且将履行后续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4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4%,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81元,授予日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激励对象共计36人,包括副总经理梁化勤、董事兼副总经理姚培琴、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帅、财务总监吴小卫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解除限售期分为三个阶段,分别在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16%和24%,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合格者可全额解除限售,不合格者不予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根据计划,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此次激励计划具体分配如下:- 副总经理梁化勤、姚培琴,以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帅各获授30万股,分别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50%,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130%;- 财务总监吴小卫获授1万股,占比0.42%,占股本总额的0.004%;-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2人)获授149万股,占总数的62.08%,占股本总额的0.646%。
总计授予2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40%。核心管理骨干和技术(业务)骨干名单包括黄亮国、刘阳、梁又双等32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此公告。
海晨股份(股票代码:300873)的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在合规性方面无重大问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过去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方面,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涵盖独立董事和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符合《公司法》规定。
激励计划方面,公司所有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股本总额的1%。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披露完整性方面,股权激励计划详细规定了目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有效期、授权日、行权价格、绩效考核指标等内容。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发表了有利意见,确保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量24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04%,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10.81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36人。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为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16%、2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参与计划。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总量为24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4%,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10.81元/股。激励对象共计3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16%、2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和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承诺如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将返还全部利益。本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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