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公告称,公司拟将回购股份方案中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并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承诺函,用于股票回购贷款。除资金来源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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