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8日收盘,国光电器(002045)报收于17.39元,下跌5.23%,换手率7.77%,成交量43.64万手,成交额7.82亿元。
2月18日国光电器(002045)收盘报17.39元,跌5.23%,当日成交4363.52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显示,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8.67亿元,股价累计下跌4.25%;融资余额累计增加1671.81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0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2家机构给出评级,均为买入评级。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8亿元,占总成交额13.85%;游资资金净流出235.75万元,占总成交额0.3%;散户资金净流入1.11亿元,占总成交额14.1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集团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涉及“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投资额为34,395.64万元。现变更实施主体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厂房)。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及实施内容保持不变。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全体3名监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45)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1,375,375,037.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三个项目:“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和“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本次变更涉及“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西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变更后,实施主体变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厂房)。变更原因是广州的供应链、研发、物流条件更成熟,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认为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国光电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投入18,514,389.43元;汽车音响项目和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尚未投入。本次变更涉及“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实施主体由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梧州市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国光工业园(G9厂房)。变更原因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和公司长远发展。变更不影响投资总额和用途,符合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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