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4日收盘,方盛制药(603998)报收于9.35元,上涨0.11%,换手率3.07%,成交量13.46万手,成交额1.27亿元。
方盛制药2025-02-14信息汇总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0.48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游资资金净流入522.83万元,占总成交额4.13%;散户资金净流出693.31万元,占总成交额5.4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00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湘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曹湘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19号公告。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5:30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19号公告。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4日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54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3,060,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67%。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221,971,658股,占比99.5117%,反对票829,800股,弃权票259,200股;2. 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的预案,A股同意票数221,729,558股,占比99.4032%,反对票1,200,000股,弃权票131,100股。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对特别分红预案的同意票数为65,710,058股,占比98.014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唐建平、史胜律师见证了此次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98,简称:方盛制药)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湘琦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曹湘琦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CMA。历任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会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曹湘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理财种类限于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机构仅限于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该议案已由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强调,尽管选择了低风险产品,但仍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多项风控措施,包括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建立投资台账、实时监控投资进展、审计监督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此次现金管理将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运作,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具体投资情况及损益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9,124,060元人民币,住所位于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789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药品生产、销售,食品生产、销售,消毒剂生产及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公司股份总数为439,124,060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等。公司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原则上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等事宜。2024年12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的议案,确定回购价格为2.31元/股,回购并注销39,000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通知债权人公告,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回购注销原因为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价格根据《激励计划》调整为2.3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39,000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1%,占总股本的0.01%。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2025年2月19日完成注销。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000股,回购价格为2.3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022年5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或要求担保的通知。回购注销依据为《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离职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于2025年2月19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39,000股至375,500股,总股本减少39,000股至439,085,060股。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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