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4日收盘,中孚实业(600595)报收于3.7元,上涨2.21%,换手率1.95%,成交量78.27万手,成交额2.8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8.17万元,占总成交额1.8%。
- 公司公告汇总: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
- 公司公告汇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个议案,包括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及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处置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为中孚实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原则,总人数不超过6,500人,存续期为60个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8.17万元,占总成交额1.8%;游资资金净流出697.11万元,占总成交额2.43%;散户资金净流入178.94万元,占总成交额0.62%。
公司公告汇总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广元林丰)的股东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元投资)和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同圣)对广元林丰的投资期限已届满。
- 2025年2月14日,广元投资和四川同圣分别将其持有广元林丰20%的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林丰铝电),并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林丰铝电持有广元林丰100%的股权。
由于本次变动前,广元投资和四川同圣合计持有的广元林丰40%股权按照固定收益分红,该40%股权的收益权和表决权由林丰铝电享有,因此本次股权变动前后,林丰铝电享有广元林丰的股权收益权及表决权不变,均为100%。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21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 会议由董事长马文超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人员为见证律师。
- 会议主要审议四个议案:
-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共享机制,优化薪酬结构,吸引和激励人才。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处置涉及259,600,267股,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并办理相关事宜。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中孚实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 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500人。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
- 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不超过1%。
- 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管理委员会。
-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一致行动关系方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管理委员会任职,放弃个人提案权、表决权,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