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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晶瑞电材(300655)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多项重要议案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2-15 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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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14日收盘,晶瑞电材(300655)报收于8.89元,较上周的9.03元下跌1.55%。本周,晶瑞电材2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9.19元。2月14日盘中最低价报8.83元。晶瑞电材当前最新总市值94.19亿元,在电子化学品板块市值排名11/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646/5130。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晶瑞电材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项重要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晶瑞电材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提名潘鉴先生、林萍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公司公告汇总:晶瑞电材将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时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36人,代表股份数238,201,731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预计,同意18,135,428股,占90.030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235,193,710股,占98.7372%;3.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同意235,300,702股,占98.7821%,为特别决议事项;4.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同意235,900,144股,占99.0338%。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夏子欣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未发生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27日届满,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潘鉴先生、林萍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包括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及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5日。出席对象包括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每位股东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2-66037938,联系传真0512-65287111。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5年3月27日届满,为提升公司运行管理效率,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潘鉴先生、林萍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潘鉴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1,667,344股,曾任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等职。林萍娟女士现任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公司证券专员等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两人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表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经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所需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晓强)

李晓强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非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特定任职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的禁入或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或立案调查。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缺席被撤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晓强)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晓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且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明)

李明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明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李明确认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李明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李明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李明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李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李明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相关任职情形。李明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李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李明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职务。李明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持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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