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3日收盘,川能动力(000155)报收于11.01元,下跌0.45%,换手率0.89%,成交量15.14万手,成交额1.67亿元。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29万元,占总成交额0.34%;游资资金净流出540.68万元,占总成交额3.23%;散户资金净流入596.96万元,占总成交额3.57%。
股东增减持2月13日川能动力发布公告《川能动力: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其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2日间合计增持927.1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22%,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0.73%,截止2月12日收盘报11.06元。
关于四川省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受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能投”)委托,就其增持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2月7日,四川能投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合法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前,四川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川能动力公司700,735,605股,占总股本的37.95%。根据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增持公告》,四川能投计划自当日起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2,769.25万股(占总股本1.5%)且不超过3,692.34万股(占总股本2%)。截至2025年1月22日,四川能投已累计增持1,850.85万股,占总股本1.00%。最终,四川能投累计增持27,779,800股,占总股本1.5%,增持金额约299,671,832.53元,增持计划完成。
本次增持后,四川能投持有561,714,254股,占总股本30.43%;四川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28,515,405股,占总股本39.46%。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川能动力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自2024年8月28日起6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2,76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且不超过3,692.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不设价格区间。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四川能投增持资金来源新增专项贷款资金。
截至2025年2月12日,四川能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77.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累计增持金额为29,967.18万元。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四川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700,735,605股(占总股本37.95%)增至728,515,405股(占总股本39.46%)。
四川能投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增持符合相关规定,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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