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13日山河智能公开信息显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夏志宏、熊道广、何清华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8号、〔2024〕39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2020年至2022年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未能按照会计准则前后一致地列报融资租赁保证金、预计负债计提不谨慎、会计差错未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等问题。2024年9月14日,山河智能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包括:2020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多计7168.14万元、4048.63万元、2980.22万元,占调整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76%、6.11%、5.28%;2021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多计1324.99万元、1166.13万元,占调整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3.66%;2021年末货币资金多计6.04亿元,占调整前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35%;2022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少计7168.14万元、6273.60万元、4911.33万元,占调整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98%、4.77%、4.32%;2023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少计1694.53万元、1440.35万元,占调整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5.07%、40.48%。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何清华、时任执行总经理夏志宏、时任财务总监熊道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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