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2日收盘,金禾实业(002597)报收于22.61元,下跌4.07%,换手率1.97%,成交量11.15万手,成交额2.55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2025年2月12日,金禾实业主力资金净流出3144.76万元,占总成交额12.34%;游资资金净流入948.08万元,占总成交额3.72%;散户资金净流入2196.68万元,占总成交额8.6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3.92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关联董事杨乐回避表决。-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拟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审议相关议案。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关联监事李广馨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资金占用成本,监事会同意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关联监事戴世林、杨成虎、李广馨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该事项将由董事会全权处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购买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监高充分履职,降低运营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15:0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前三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2日至26日,地点为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联系方式:电话0550-5682597,传真0550-5602597,联系人王物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进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投保人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保险期间为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保险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选择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及费用、选择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等,并处理续保或重新投保事宜。该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利益,故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该计划。2022年9月23日、10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2022年11月23日,6,665,400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1.19%。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分三期解锁,第一、二期解锁条件已完成,第三期将于2025年11月23日届满。因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市场变化,难以实现预期激励效果,经慎重考虑,提前终止。2025年2月7日,持有人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议案,2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完成资产清算和收益分配,第三个考核期对应的2,666,160股将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原认购金额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公司未来可能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提前终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8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夏家信及副总经理孙彩军的书面辞职报告。夏家信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夏家信持有326,851股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杨乐代行职责。孙彩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持有255,500股公司股份,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夏家信与孙彩军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选、聘任工作。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受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鲍金桥、司慧进行了核查验证。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9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0月18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计划。2025年2月7日,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议案;2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议案,关联董事杨乐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律师认为,金禾实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律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金禾实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2025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决定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终止相关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原因在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预计难以达成后续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公司将回购注销1,639,200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将减少相同数量。公司承诺自审议终止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将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同意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3.92万股,同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各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董事会预计公司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决定终止实施该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17.01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7,882,792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639,200股。公司表示,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均对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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