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1日收盘,博汇股份(300839)报收于8.84元,上涨19.95%,涨停,换手率3.7%,成交量8.89万手,成交额7858.32万元。
博汇股份2025年2月11日涨停收盘,收盘价8.84元。该股于9点25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4295.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2.0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07.86万元,占总成交额9.01%;游资资金净流出515.78万元,占总成交额6.56%;散户资金净流出192.08万元,占总成交额2.44%。博汇股份因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根据《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文魁集团拟协议转让32,070,538股股份给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拟认购博汇股份向其发行的不超过73,644,312股新股,完成后直接持股比例增至约33.13%。文魁集团、夏亚萍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放弃表决权,放弃期限为自发行完成之日起至原鑫曦望合伙持股比例高于文魁集团、金碧华、夏亚萍合计持股比例5%之日止。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资监管部门批准、经营者集中审批等。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上述议案均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2月10日,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26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0日。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主要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及其子议案、股票预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每年至少分红一次,符合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分红。现金分红须满足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而定。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6,826,805.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由原鑫曦望合伙全额认购,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公司提出多项措施以防范风险,包括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6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及联产20万吨/年石蜡生产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环保芳烃油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预计2026年9月完工。
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1月27日起停牌,因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金碧华、夏亚萍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2025年2月10日,文魁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与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2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3,644,312股股票,由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额认购,发行价格为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6,826,805.92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存在以下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
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博汇股份32,070,538股股票,并拟认购博汇股份向其发行的A股股票73,644,312股,完成后直接持股比例增至约33.13%。本次收购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次发行旨在响应国家政策,深化国企改革,降低公司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质量。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为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碧华、夏亚萍。根据《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公司股票及博汇转债自2025年2月11日起复牌并恢复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国资监管部门批准、经营者集中审批等。
收购人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32,070,538股股份,并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73,644,312股新股。完成后,收购人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105,714,850股股份(约占33.13%),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收购人将协议受让文魁集团持有的32,070,538股股份,并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73,644,312股新股,完成后预计持有105,714,850股(约占33.13%)。文魁集团、夏亚萍将放弃剩余股份表决权,并承诺不谋求控制权。
文魁集团拟将其持有的32,070,538股协议转让给收购人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人拟认购73,644,312股,发行完成后将持有上市公司约33.13%股份。文魁集团、夏亚萍与收购人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放弃剩余股份的表决权。
文魁集团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计划协议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6.75元/股,总价款为82,856,250.00元。截至2025年2月8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完成相关转让手续。文魁集团与宁波宁聚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签署了《补充协议》。
根据《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收购框架协议》,协议转让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文魁集团及夏亚萍放弃表决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无锡惠山原鑫曦望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伙企业(原鑫曦望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惠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