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7日收盘,恒逸石化(000703)报收于6.32元,上涨3.95%,换手率0.87%,成交量31.74万手,成交额1.9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1.51万元,占总成交额1.47%;游资资金净流出1245.29万元,占总成交额6.28%;散户资金净流入953.79万元,占总成交额4.8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恒逸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恒逸转债”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含息、税),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1月3日,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7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月14日。回售申报期间“恒逸转债”将暂停转股。
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未申报的,该计息年度不再行使回售权。
回售价格计算:IA=B3×i×t/365,i=1.50%,t=100天,IA=0.41元/张,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可得100.328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可得100.41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实际可得100.41元/张。
回售程序: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7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付款方式: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月14日。回售期内“恒逸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恒逸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债券代码:127022,债券简称:恒逸转债,转股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因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20元/股)的70%,且“恒逸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止。
根据规定,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10日)起,“恒逸转债”恢复转股。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4日以通讯、网络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恒逸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截至当前,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恒逸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恒逸转2”距离6年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内在价值,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如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8月8日重新起算。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及“恒逸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如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修正方案。从2025年8月8日起,若再次触发修正条款,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3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恒逸转2”,并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限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0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0.50元/股,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6日起调整为10.4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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