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杭汽轮B(200771)02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领导好,我是公司股票的长期持有人。贵司的股权激励已经是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了,请问公司的所有参与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否全部均没有减持?原来有一个公告是说自愿不减持的公告,请问它的期限是怎样,股权的激励对象最早可以在什么时间可以出售
杭汽轮B回复: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5),限制性股票解禁后,股权激励对象的股票交易在遵守股票交易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自主决定。2023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6),公司高管承诺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2024 年 11 月 21 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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