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6日收盘,恒逸石化(000703)报收于6.08元,上涨0.16%,换手率0.3%,成交量10.86万手,成交额6580.8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5.23万元,占总成交额4.03%。
- 公司公告汇总:恒逸石化发布关于“恒逸转债”回售的第七次、第八次提示性公告及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7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5.23万元,占总成交额4.03%;- 游资资金净流出551.58万元,占总成交额8.38%;- 散户资金净流入286.35万元,占总成交额4.35%。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恒逸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可转债面值:100元/张;回售价格:100.41元/张(含息、税)。
-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1月3日;回售申报期:2025年1月24日-2月7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2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2月14日。
- 回售申报期间“恒逸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回售情况概述: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3×i×t/365,计算得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含息、税)。
- 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恒逸转债”。
-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1月24日-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恒逸转债”,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2月14日。
关于“恒逸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 “恒逸转债”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含息、税),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1月3日,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7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月14日。
- 回售申报期间“恒逸转债”将暂停转股。
- 回售条款: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 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未申报的,该计息年度不再行使回售权。
- 回售价格计算:
- IA=B3×i×t/365,i=1.50%,t=100天,IA=0.41元/张,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可得100.328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可得100.41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实际可得100.41元/张。
- 回售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2月7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申报当日可撤单。
- 付款方式: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月14日。
- 回售期内“恒逸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关于“恒逸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债券代码:127022,债券简称:恒逸转债,转股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 因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20元/股)的70%,且“恒逸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止。
- 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10日)起,“恒逸转债”恢复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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