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6日收盘,天赐材料(002709)报收于19.02元,上涨4.39%,换手率2.53%,成交量34.99万手,成交额6.57亿元。
天赐材料2025年2月6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71.97万元,占总成交额9.24%;游资资金净流出2598.64万元,占总成交额3.96%;散户资金净流出3473.33万元,占总成交额5.2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4)赣0402刑初192号】。被告人李胜、郑飞龙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刑,李胜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李胜已退缴违法所得1,822,170元,将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郑飞龙违法所得也将继续追缴。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处理。李胜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相关工作。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披露。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简称:天赐材料)于2025年1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实施期限为3个月。2025年1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获得18,000万元专项贷款,贷款期限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5日。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523,9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18.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6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2,099.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5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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