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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股市必读:中基健康2月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31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06 0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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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5日收盘,中基健康(000972)报收于3.31元,上涨9.97%,涨停,换手率0.19%,成交量1.5万手,成交额494.9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中基健康2月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31元,封单资金为1.03亿元,占其流通市值4.02%。
  • 公司公告汇总:中基健康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新业集团预计将成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成实际控制人。

交易信息汇总

中基健康2025年2月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31元。该股于9点25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03亿元,占其流通市值4.0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7.77万元,占总成交额78.34%;游资资金净流出119.13万元,占总成交额24.07%;散户资金净流出268.64万元,占总成交额54.27%。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机构和个人。发行价格为2.58元/股,发行股份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发行数量待评估后确定。过渡期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交易对方补偿。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括支付交易税费、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新业集团预计将成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成实际控制人。公司已制定保密措施,确保信息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因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新业能化100%股权。交易对方包括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机构和个人。交易价格及发行数量待评估确定,发行价格为2.58元/股。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交易价格的100%,发行对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新业集团将成为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已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第十一条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有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所购买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标的资产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在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公司记录了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并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相关材料。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股票停牌,并于1月20日发布进展公告。公司编制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涵盖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董监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均未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完成后,预计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控制权预计发生变更。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数据的比例预计超过100%,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业能化”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统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若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相关报批事项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业集团、新业盛融等13个投资者持有的新业能化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新业能化主营甲醇、LNG、BDO、POM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形成“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特种燃料+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的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链。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完成后中基健康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新疆国资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58元/股,锁定期为36个月(新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或24个月(其他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价格的10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锁定期为6个月。交易各方已出具多项承诺,包括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及股份支付数量待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新疆国资委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慎核查,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基健康;代码:000972)将于2025年2月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正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4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但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要求,公司公布了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1月13日)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前10大股东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4,769,223股(16.18%),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0股(12.9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103,596股(6.50%),新疆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2,717,509股(2.95%),新疆合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608,290股(2.54%),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692,883股(2.4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102,550股(1.44%),胡祖平持股10,000,000股(1.30%),王兴文持股6,341,300股(0.82%),沈国珉持股4,863,626股(0.63%)。前10大流通股股东与前10大股东相同。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本次交易的信息保密,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采取了以下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屡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与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各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有关材料。加强接触相关信息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经办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数据的比例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此外,由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将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业集团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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