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5日收盘,博汇股份(300839)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42.32万元,占总成交额12.05%;游资资金净流入6.85万元,占总成交额0.19%;散户资金净流出449.17万元,占总成交额12.2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2月5日15:00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召开此次大会,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13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78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800,30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165股。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133,091,741股,占99.9649%;二是《关于终止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票133,087,239股,占99.9615%。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金碧华先生、夏亚萍女士通知,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具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事项需有关部门进行事前审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1月27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正对控制权变更方案进行洽谈,整体方案仍在协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预计无法在2025年2月6日开市起复牌。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2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转股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止;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2月6日起,预计不超过3个交易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金碧华先生、夏亚萍女士通知,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具体方案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1月27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正对控制权变更方案进行洽谈,整体方案仍在协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预计无法在2025年2月6日开市起复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2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和恢复转股。特此公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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