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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东方精工(002611)高管减持及多项董事会决议通过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1-25 1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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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东方精工(002611)报收于12.2元,较上周的11.7元上涨4.27%。本周,东方精工1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12.77元。1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11.44元。东方精工当前最新总市值148.57亿元,在专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6/17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018/5129。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董事唐灼林共减持公司股份43.68万股
  •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股本股东变化

2025年1月17日,公司董事唐灼林共减持公司股份4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0359%。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上涨0.17%,1月17日当日收盘报11.7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 《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修订内容涉及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组成及主要职责权限。- 《关于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及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事项。- 《关于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修订内容涵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以及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事项。- 《关于制定 <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舆情管理制度》。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大股东唐灼林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唐灼林先生已完成该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期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月24日- 减持均价:11.00元/股- 减持股数:11,900,000股- 减持比例:0.98%-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减持前,唐灼林持有270,737,568股,占总股本22.21%;减持后,持有258,837,568股,占总股本21.2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由67,684,392股减少至62,769,29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由203,053,176股减少至196,068,276股。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涵盖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监管部门上报信息。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核实及跟踪股票价格变动,其他职能部门需及时通报舆情情况。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勇敢面对、系统运作。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公司及子(分)公司相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月)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吸纳优秀管理人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关于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建议。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需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提名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由召集人主持,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两名或以上委员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月)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或解聘、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等。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可接受员工、投资者及社会媒体的财务信息质疑投诉,并进行调查。董事会授权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向独立法律顾问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行会议,临时会议需两名委员或召集人提议。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需两名以上委员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月)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对董事会负责。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管不在考核范围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或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确保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董事的薪酬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并应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的理由。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须经两名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应由两名或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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