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博世科(300422)报收于4.47元,较上周的4.43元上涨0.9%。本周,博世科1月22日盘中最高价报5.89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1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4.42元。本周共计1次涨停收盘,无跌停收盘情况。博世科当前最新总市值23.86亿元,在环境治理板块市值排名73/10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397/5129。
沪深交易所2025年1月21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博世科(300422)因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博世科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7亿元至9亿元。博世科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全年扣非后净利润亏损7.6亿元至9.6亿元。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5年度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3.6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60,164,1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005,588.0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会议还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公司将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为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符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向深交所申请发行。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发行对象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3.6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60,164,1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005,588.0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限售期为18个月。同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定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南化集团为关联方,认购公司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公司与南化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本公司、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股东权益。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政策,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计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总资产的30%。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2月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2022年5月,广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数据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同年8月,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整改措施包括加强项目管理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完善内控管理。2024年8月,安徽证监局出具《决定书》,发现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谨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不准确及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等问题,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司积极整改,规范资产减值准备核算,完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补充披露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并于2024年1月3日解除账户冻结。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双飞先生通知,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王双飞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分别为27,9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5.7189%,占公司总股本5.2278%),质权人为安徽省中安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7,0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34.0981%,占公司总股本3.1992%),质权人为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合计解除质押44,9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9.8171%,占公司总股本8.4270%。王双飞质押股份数量44,9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9.8171%,占公司总股本8.4270%),质权人为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融资。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双飞持股数量50,090,697股,占公司总股本9.3824%,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50,088,727股,占其所持股份99.9961%,占公司总股本9.382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1,005,588.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举旨在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未来核心业务发展需求,特别是在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同时,优化资本结构,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50%,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发行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此外,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发行对象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后其持股比例为23.08%。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0,164,116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全部股份,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南化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合计持有的122,529,9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告,提示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增加,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对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提出多项填补措施,包括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南化集团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相关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涵盖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部分项目存在变更用途、调整实施内容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各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一定差异,部分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4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1月20日,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合计持有的122,529,9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9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协议生效后,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日,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并与南化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南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1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定义了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设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信息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核实及跟踪股价变动,其他职能部门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和通报。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真实情况、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化集团),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164,116股,发行价格为3.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南化集团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公司22.9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最多的主体。发行后,南化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将达到23.08%。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巩固南化集团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等核心业务发展。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方式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公司已制定措施以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承诺加强经营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化集团),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164,1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005,588.04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为3.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南化集团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公司22.9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南化集团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达到发行后总股本的23.08%。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增长需求。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或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深交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原计划向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51,461,814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各方沟通和审慎论证,决定终止该事项。同日,宁国国控与公司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三人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发行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预案所述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或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月20日,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三人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22,529,9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9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后,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日,宁国国控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双方于2022年12月27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南化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并同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控制权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控制权变更尚需履行国资监管审批程序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家先生主持,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宁国国控借款本金余额为32,777万元。现拟将借款利率调整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bp”,并提供相应增信措施。此外,公司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广州环投借款本金余额为11,000万元。现拟补充质押全资孙公司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增信措施。上述调整尚未签订正式文件,具体调整内容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实际办理登记情况为准。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监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董事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赵磊先生、童燕女士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1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登记对象包括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机构工作人员。会议主要审议《关于调整关联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登记方式包括法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居民身份证》;自然人股东持《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