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金宏气体(688106)报收于16.81元,下跌0.18%,换手率0.71%,成交量3.41万手,成交额5799.15万元。
金宏气体2025-01-23信息汇总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7.17万元,占总成交额3.06%;游资资金净流出509.43万元,占总成交额8.78%;散户资金净流入686.6万元,占总成交额11.84%。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获得公司提供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保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如下批准与授权:2022年1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26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月24日和2025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作废原因包括: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二个归属期所有可归属的154.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105.00万股已失效。总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69.50万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金向华召集并主持,8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此外,4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二个归属期内所有可归属的15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169.5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预留授予部分因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相关权益自动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结束。董事刘斌、师东升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包括:1)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2)4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二个归属期内所有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4.50万股。总计作废169.50万股。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预留授予部分因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相关权益自动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结束。公司表示,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监事会同意作废合计1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