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2日收盘,中国神华(601088)报收于38.09元,下跌0.31%,换手率0.14%,成交量23.78万手,成交额9.05亿元。
中国神华2025年1月22日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4.43万元,占总成交额0.08%;- 游资资金净流出3025.1万元,占总成交额3.34%;- 散户资金净流入3099.54万元,占总成交额3.4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收购杭锦能源100%股权:批准中国神华以85,264.95万元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杭锦能源全资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交易将继续按原协议履行。- 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并考虑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设立全资子公司:批准中国神华以现金出资2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易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认为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中国神华承诺,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此规划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中国神华拟以85,264.95万元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杭锦能源将成为中国神华全资附属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杭锦能源主要业务涵盖煤矿投资建设、煤炭开采销售及煤电一体化项目。此次收购有助于减少同业竞争,巩固公司在蒙东地区的能源保供能力和一体化运营优势。
2025年1月21日,董事会审议及批准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对价为85,264.95万元。收购完成后,杭锦能源将成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授予本公司收购选择权以收购呼斯梁井田、敏东二井、敏东后备井及敏东外围井。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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